HJ 653-2021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标准号
HJ 653-2021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
发布单位
环境保护
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26-06-19
细分领域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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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Toggle navigation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首页 行业标准 标准查询 月报查询 标准公告查询 帮助中心 行业标准备案用户登录入口 查看文本 意见建议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653-2021 环境保护 现行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21-12-30 即将实施 实施 于 2022-06-01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HJ 653-2021 发布日期 2021-12-30 实施日期 2022-06-01 制修订 修订 代替标准 HJ 653—2013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13 技术归口 生态环境部 批准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标准类别 环保标准 备案信息 备案号:84936-2022 备案日期:2022-02-16 备案月报: 2022年第2号(总第262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