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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出台历史建筑保护管理试行办法

发布:2026-05-22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联合印发《东城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应遵循规划引领、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为区域内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搭建起全流程、制度化的管理框架。 办法将历史建筑保护措施按干预程度分为日常保养、维护修缮、原址复建、迁移拆除四类。日常的、周期性的保养以化解外力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损伤为目标,不改变历史建筑现存结构形式或者有价值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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