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rgy_policy 生态环境部

关于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三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2026-06-02
你公司《关于报审〈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三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北方管道函〔2026〕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本工程为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组成部分,途经河北省承德市、张家口市、保定市,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赤峰市,辽宁省锦州市、阜新市、朝阳市,吉林省松原市、白城市等4省(区)10市(盟),全长1373公里,包括8条支线及联络线,设计输气量23.34亿立方米/年。
材料施工环保燃气输配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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