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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储能政策:20余省市“十五五”规划及重点储能项目清单落地 山西湖北等装机目标超10GW

发布:2026-04-01 · 事件:2026-04-01
据CESA储能应用分会产业数据库不完全统计,2026年4月份共发布储能相关政策88项,国家层面发布8项,涉及监督管理、技术创新、发展规划等多个方面。 地方层面发布了80项储能相关政策。4月发展规划类政策最多,共44项,20余省市“十五五”规划及重点项目清单陆续落地,明确了未来五年储能的装机目标,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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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CESA储能应用分会产业数据库不完全统计,2026年4月份共发布储能相关政策88项,国家层面发布8项,涉及监督管理、技术创新、发展规划等多个方面。 地方层面发布了80项储能相关政策。4月发展规划类政策最多,共44项,20余省市“十五五”规划及重点项目清单陆续落地,明确了未来五年储能的装机目标,例如,山西省明确提出到2030年新型储能装机达到1400万千瓦;湖北省规划到2030年储能装机达到1700万千瓦;吉林省设定目标为不低于300万千瓦;山东省淄博市则规划到2030年储能装机突破300万千瓦。 此外,各省通过发布重点项目清单加速项目落地。例如,河北省发布第一批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包含29个储能项目,总规模达3.42GW/8.9GWh;河南省公布的2026年重点建设项目中包含25个储能项目,技术路线涵盖磷酸铁锂与压缩空气储能;内蒙古奈曼旗与宁夏多地(固原、宁东、石嘴山)亦相继发布了大规模的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建设清单。 用户侧政策成为第二大热点,发布的政策高达16项,主要集中在绿电直连、零碳园区和虚拟电厂三个细分领域,反映出政策对新能源就近消纳和用能成本优化的重视。 绿电直连方面,新疆发布了第一批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清单(4个项目,合计630MW),覆盖多晶硅、煤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江西、海南、安徽等省份也密集出台实施方案,明确了“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运行模式及负荷率标准。零碳园区建设方面,甘肃(酒泉、张掖等4个园区)、福建(5个园区)、吉林等地纷纷公布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或方案,明确要求园区推广高比例绿电直供,并科学配置新型储能以提升自主平衡能力。虚拟电厂方面,安徽发布了虚拟电厂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江苏在负荷响应能力建设中也明确鼓励虚拟电厂聚合资源参与响应。 参与电力市场类有5项政策出台,四川、重庆、西藏等地修订或印发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明确独立储能在放电时视为发电企业,充电时视为电力用户,可自主参与交易。 此外,储能容量补偿机制落地:四川正式印发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将独立新型储能调峰补偿标准明确为350元/兆瓦时。辽宁省和青海省则针对发电侧(含独立储能)发布了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征求意见稿,为储能提供了固定的容量收益预期。 补贴政策方面,上海浦东新区发布政策,对采用固态电池、液流电池等先进技术的新型储能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30%、最高500万元的补贴[citation:12]。山东青岛和四川成都则分别提出引导算电协同(绿电直连)和对V2G(车网互动)试点项目给予放电补贴。 项目建设与管理方面,4月政策释放了明确的监管收紧信号。山东省发布通知,明确任何单位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风电、光伏项目核准、并网的前置条件,这标志着新能源开发正式进入无强制配储的市场化新阶段。广东省印发《新型储能电站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对储能电站选址(如禁止在人员密集区、高层建筑内建设锂电厂房)提出了严苛的安全要求。陕西省和河北省则对独立储能项目的并网时限和清单管理提出严格要求,对逾期未建成的项目将取消资格或容量电价补偿,坚决杜绝“备而不建”。 4月3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公室《关于征集2027年度重大研发攻关需求建议的函》。文件明确,2027年度重大研发攻关需求建议拟聚焦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网调控、多元用户供需互动用电与能效提升、电网柔性互联与安全运行、智能电网基础支撑技术等四大方向,征集37个攻关任务需求。其中涉及储能相关攻关任务包括分布式多元储能运行控制、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新型电力系统源—网—荷—储智能调度协同控制技术、高K值/高储能密度/高效率储能电介质材料等。 4月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决定在河北省、吉林省、福建省、湖南省、广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工作内容在节能降碳任务落实方面、自然垄断环节规范运营方面、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秩序方面、电力基础设施运营和用电营商环境方面开展。 4月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文件显示,针对储能电站,并入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网后,如果不具备国家标准规定的低电压穿越能力、高电压穿越能力、电压控制能力、动态无功支撑能力和频率运行适应性,或未按电力调度机构要求将有功功率控制系统、无功电压控制系统投入运行,或未按国家标准要求完成并网试验,均被判定为存在重大隐患而面临整改和重罚。 4月13日,工信部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提出: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协同开展中央质量、食品安全考核,配合做好产品国家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开展锂电池、光伏组件、民用爆炸物品、无线电发射设备等重点产品质量检查,强化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 4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供电质量提升专项行动(2026–2028 年)》通知,组织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电网企业、用户企业、行业协会等各方协同联动,聚焦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超前布局建设对供电质量提出的新要求,围绕推进解决电压暂降等重点问题,开展供电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4月17日,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指南(2026年版)》。其中,围绕汽车、工程机械、机床、轴承、风电装备、氢能装备、光伏、锂电池、家用电器;包装、洗涤用品、纺织、生物制造、甲醇、轮胎等行业,针对绿色设计重点方向,开发技术先进、经济可行、供需适配的绿色设计解决方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设计解决方案典型示例。 4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和发电量,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和新型储能,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创新发展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业态,促进绿色电力消纳,推动新增清洁能源发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需求。 4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办法》提出,“十五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制定“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确保实现2030年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降低65%以上、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等目标,实现煤炭消费总量和石油消费总量达峰,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和发电量,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 4月1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山东省2026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其中提到,持续推进城乡配电网改造升级,提升供电保障和系统承载能力,满足分布式新能源、新型储能接入和电动汽车充电需求。鼓励在配网侧建设分布式储能等调节资源,增强配电网自平衡能力。 4月2日,西安市发改委发布《西安市储能电站、综合能源服务站和大功率充电设施布局规划蓝皮书(2026-2030年)》,文件指出,至2030年,力争全市建设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21座,建设用户侧储能电站25座以上,总装机量达到1000兆瓦。鼓励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数据中心等用户结合自身用能需求,因地制宜建设用户侧储能电站,实现削峰填谷、降低用能成本、提升供电可靠性。初步形成与电网发展相协调、与新能源消纳相匹配的新型储能体系。 4月2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2026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此次公布的项目中,包含25个储能项目,涵盖源网荷储、独立储能、新能源配储、光储充等多种应用形式。除磷酸铁锂技术外,也有多个采用压缩空气储能技术的项目入选。从项目的阶段来看,有竣工类项目、续建项目,以及开工项目。公开的信息中,部分项目明确了装机规模,规模总计1.3GW/3.8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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