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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安全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2026-03-01
· 事件:2026-03-01
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安全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4 | 文章来源:纳米加工平台 | 【大中小】 | 【打印】 【关闭】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安全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需求:通过部署安全信息化系统,推动研究所及纳米加工平台安全管理模式的数字化、智能化迭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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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安全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4 | 文章来源:纳米加工平台 | 【大中小】 | 【打印】 【关闭】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安全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需求:通过部署安全信息化系统,推动研究所及纳米加工平台安全管理模式的数字化、智能化迭代升级。针对当前人力监管模式存在的漏洞与盲区、高风险区域未授权人员准入防控不足、人员动态轨迹难以精准追溯、突发事件救援响应效率低等痛点问题,构建全流程、可追溯、智能化的安全管控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管理的精准性、时效性与覆盖面。系统需整合人员定位管理、AI 视觉智能分析、一体化软件管理平台等核心模块,确保各功能协同联动,满足全场景安全管控需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具有国家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并确认在有效期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场地等照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及产品的质量证明资料。
(5)★经销商可提供厂家的资料,如提供制造厂家的资料,则需要提供与制造厂家的代理授权证明或合作协议,为了保证工艺稳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提供同一厂家的货物。
(6)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
方式:潜在供应商下载本公告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及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文件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在上述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llpeng2015@sinano.ac.cn,邮件主题和附件名均设置为“XX领取XX项目采购文件”。经审核无误后,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中所填报的邮箱,潜在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电子版后请进行确认并以回复邮件的方式向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所反馈。
潜在供应商没有领取采购文件的或没有回复确认的,该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磋商等采购活动。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4月8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