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网
solar_pv
D2
2026-03-05浙江启动2026年机制电价竞价:0.242~0.393元/度、机制电量56.8亿度
发布:2025-06-01
· 事件:2025-06-01
中国储能网讯:3月3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第1次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的通知》。 本次参与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已全容量投产或计划全容量投产的统调集中式新能源项目,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内的项目;2025年6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已全容量投产的非统调集中式新能源项目以及2025年6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已全容量投产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等三类。
能源金融电力系统风电储能贸易光伏
中国储能网讯:3月3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第1次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的通知》。
本次参与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已全容量投产或计划全容量投产的统调集中式新能源项目,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内的项目;2025年6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已全容量投产的非统调集中式新能源项目以及2025年6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已全容量投产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等三类。
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供电区域新能源项目和绿电直连新能源项目本次不安排机制电价竞价。
机制电量:本次机制电量总规模为568万兆瓦时(56.8亿千瓦时)。其中,光伏560.5万兆瓦时(56.05亿千瓦时),风电7.5万兆瓦时(0.75亿千瓦时)。
机制电价:各类型项目申报价格上限为393元/兆瓦时(0.393元/千瓦时),申报价格下限为242元/兆瓦时(0.242元/千瓦时)。
单体机制比例:单个项目申报电量上限(兆瓦时)=装机容量(兆瓦)×年发电利用小时数标杆(小时)×90%。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第1次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改委、宁波市能源局,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新能源项目业主:
根据《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和《浙江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实施细则(浙发改能源〔2025〕25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第1次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竞价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授权并委托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作为竞价组织机构开展。
1.2025年6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已全容量投产或计划全容量投产的统调集中式新能源项目,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内的项目(含已参与过竞价未中标,下同)。1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分散式风电项目参照统调集中式项目管理。
2.2025年6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已全容量投产的非统调集中式新能源项目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内的项目。
3.2025年6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已全容量投产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同一项目类型的分布式项目可以独立或聚合参与竞价。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分散式风电项目参照分布式项目管理。
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供电区域新能源项目和绿电直连新能源项目本次不安排机制电价竞价。
(二)组织分类。本次竞价区分项目类型,分为光伏、风电两类分别出清。
(三)竞价平台。集中式项目在新能源云平台开展;分布式项目通过“网上国网”App申报。
(一)竞价主体资质。竞价主体应满足《浙江省新能源增量项目竞价实施细则》第六条要求,其中:
1.集中式项目需提交能源主管部门纳规(纳入建设计划)文件,核准/备案文件,项目名称、发电户号,营业执照,项目发电业务许可证,项目并网验收(检验)意见单,《竞价信息填报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如非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竞价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受托人法定身份证明(身份证等)。
2.分布式新能源项目需在网上国网平台上确认项目名称、发电户号、核准/备案容量、电源类型、接网电压等级等信息,如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户主)办理还需提供《竞价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受托人法定身份证明等。同一项目类型的分布式项目(不含自然人户用光伏项目)可委托分布式聚合体参与竞价,不允许跨项目类型聚合,办理时需提供《分布式项目竞价代理委托书》(模板见附件4)。
未投产项目(含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项目):统调集中式项目需提交能源主管部门纳规(纳入建设计划)文件,核准/备案文件,营业执照,全容量并网时间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竞价信息填报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如非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竞价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受托人法定身份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