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gas_trading D3

关于公开征集内蒙古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LNG外采交易意向交易单位的公告

发布:2022-07-06 · 事件:2022-07-06
燃气输配天然气贸易石油安全
内蒙古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华油)拟于2026年6月下旬起,在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重庆交易中心)开展LNG外采交易,预估年外采量约35万吨,月外采量约3万吨。为进一步提升LNG外采资源配置效率,现就公开征集意向交易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具体交易时间以正式交易公告为准): 本项目拟通过卖方报盘(集中挂牌)交易方式开展线上交易。交易公告由内蒙古华油在重庆交易中心另行发布。本次征集旨在建立意向交易单位清单,并明确经营资质、资源点和运输能力等准入条件。 (一)参与内蒙古华油LNG外采交易的意向交易单位,交易前须确保具备以下资质证照: 1.企业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化学品经营(含天然气)); 3.燃气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确保资质在有效期内); (二)参与内蒙古华油LNG外采交易的意向交易单位不局限于内蒙古地区供应商。 1.意向交易单位须按照其经营类型(如液化工厂、贸易商等)提供对应资质证照,并确保资质真实有效; 2.意向交易单位须在报名时将其全部可用的资源点一次性列出,资源点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液化工厂、接收站等; 3.意向交易单位须在报名时明确勾选是否具备运输能力,且是否能够以本单位作为开票主体,开具运输服务发票(详见附件《交易报名表》); 4.意向交易单位须具备重庆交易中心液化天然气交易会员卖方资质。需新注册交易会员的企业,请按照重庆交易中心官网:www.chinacqpgx.com交易会员入会指南办理。 意向交易单位请于【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6日】期间,向重庆交易中心指定邮箱提交《交易报名表》及本公告第二条所列资质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交易中心将于2026年6月20日前通过邮件反馈报名结果。 本次征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解释权归内蒙古华油和重庆交易中心所有。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重庆交易中心协助处理。 2.燃气经营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等资质(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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