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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企业开始亏损,怎么保持战略定力?

发布:2026-06-09 07:01:47 · 事件:2026-06-09 07:01:47
我国新能源发展需保持战略定力 陈宗法 “十五五”是我国实现碳达峰战略目标的决胜期,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基本建成期,是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期,也是强化节能降碳目标刚性考核、初步建成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攻坚期。新能源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碳排放“双控”考核的责任担当、支撑国民经济增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总体上仍处于发展机遇期,但从2023年开始其经营风险明显增加,特别是并网消纳风险、市场交易风险、效益下降风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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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能源发展需保持战略定力 陈宗法 “十五五”是我国实现碳达峰战略目标的决胜期,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基本建成期,是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期,也是强化节能降碳目标刚性考核、初步建成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攻坚期。新能源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碳排放“双控”考核的责任担当、支撑国民经济增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总体上仍处于发展机遇期,但从2023年开始其经营风险明显增加,特别是并网消纳风险、市场交易风险、效益下降风险突出。 “十五五”如何保持战略定力,稳定政策、市场、业绩、投资预期,保障新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将关系到清洁转型、能源保供、经济增长等国之大者,亟需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有效应对。 我国新能源发展机遇中风险增加 (一)新能源实现了跨跃式发展 二十年来,我国新能源 拥有空前的机遇与独特的优势, 集中体现为遵循了能源行业不断迭代的发展规律,赶上了绿色低碳的时代机遇,明确了新能源高光的主体定位;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建成了领先世界的新能源全产业链;培育了多元竞争的市场主体,新能源拥有丰富的资源优势、未来巨大的发展潜力以及相对较好的投资回报。正因为如此,我国新能源全产业链,从装备制造到绿色发电再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既成为拉动我国经济“新的增长引擎”,也成为全国电力行业投资、装机的“新增主体”,以及我国电力领域碳减排的主导力量。 —— “十四五”新能源成新增装机的绝对主体。 2025年,全国发电装机38.91亿千瓦,同比增长16.1%。其中,新能源装机18.42亿千瓦(太阳能12.02亿千瓦,增长35%;风电6.4亿千瓦,增长23%),占总装机容量比重47.3%。全国新增装机5.5亿千瓦,新能源新增装机4.4亿千瓦(太阳能新增3.2亿千瓦,风电新增1.2亿千瓦),占比80.2%。 —— 能源保供能力与清洁替代贡献进一步提高。 2025年,新能源发电量2.3万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量的比重为22.1%,意味着全国每4度电约1度来自风光电,且超过全国第一、第三产业用电量之和(2.14万亿)。2025年新能源新增发电量4643亿千瓦时,占全国新增发电量的比重94.7%,超过九成。 —— 新能源成为电力行业碳减排的主导力量。 “十四五”,风光电每年新增装机先后突破1亿、2亿、3亿、4亿千瓦关口,年均新增2.6亿千瓦,新能源装机历史性超过火电,也为全球贡献了约六成的新能源装机增量。据统计数据分析,以2005年为基准,2006—2025年电力行业累计减少CO2排放总量中,以风光电为代表的非化石能源发展贡献率有望达到60%左右。 可见, 新能源具有低碳性、再生性、成长性、经济性、战略性,加上我国高度重视、政策扶持、前瞻布局以及全产业链世界领先优势, 使得我国新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清洁电力供应体系,为“十五五”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提供了现实可能,也使我国成为世界能源发展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推动者。 (二)新能源发展在机遇中风险增加   随着新能源的过快增长、高比例接入电网、全面入市交易以及新能源靠天吃饭局限性的显现, 我国电力系统运行控制和风险管控难度不断加大,特别是新能源并网消纳风险、电力市场交易风险、效益下降风险突出, 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新能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影响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能源清洁转型的进程以及“双碳”目标的实现。 1.并网消纳风险。这是目前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最大的风险。 二十年来,新能源跃增发展,由于资源禀赋与能源需求存在逆向分布,源网荷储发展不协调,且电力系统灵活调节电源不足,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协同效率及交易机制不够完善,导致发电侧大规模开发与电网侧高比例消纳之间的矛盾显现, 全国弃风弃光现象再度加剧,特别是“三北”地区消纳压力突出,东中部地区分布式光伏消纳问题增大,限电或利用小时下降成为制约新能源经营发展的关键因素。 根据国际能源署研究,“十四五”我国新能源电量占比快速突破临界值,目前已处于消纳的第三阶段,即“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25%,可再生能源决定电力系统运行方式”。2023年,我国风光电发电量占比15.8%,突破临界值;2025年,风光电发电量占比22.1%。其中, 全国风光电发电装机占比超50%、风光电发电量占比超过30%的有7个省。 青海、河北风光装机占比分别高达71.3%、68.0%,风光发电量占比分别高达49.3%、41.5%。 我国新能源消纳瓶颈再度显现。2025年,全国光伏、风电平均利用率分别为94.8%、94.3%,比2023年98%、97.3%分别下降3.2个、3个百分点。 “三北”地区弃风率超15%、弃光率超10%。西藏、青海、新疆、甘肃、内蒙、吉林、黑龙江等7省区尤为突出。 同时,山东、黑龙江、河南、浙江、广东、福建等6省分布式光伏消纳问题突出,全国超过150个地区配电网承载力告急,纷纷出现暂停报装的“红区”。 2.市场交易风险。 “十四五”国家取消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推动新能源企业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面临价格下降、曲线波动、偏差考核“三大风险”。近两年, 新能源中长期交易电价普遍低于基准价,现货市场长周期运行、电价剧烈波动,频频出现“零电价”“负电价”,而且时长、占比大幅度增加,尽管中长期合约、机制电价、绿证收益等对最终结算有一定兜底作用,但新能源项目整体收益仍存在较大下行压力。 2025年,山东现货市场负电价超1300小时,午间光伏高发期频繁出现零电价;西北某光伏电站夏季午间连续15天负电价,单月亏损超2000万元。此外,绿电绿证权威认定不足,消纳责任尚难在用户侧全面落实,市场交易区域差异大、流动性不强,“量增价跌”现象明显,绿色价值难以有效体现。 3.盈利下降风险。 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主体众多、过度竞争、无序扩张、布局失衡、产能过剩,尤其是用地用海限制、电网接入送出滞后、地方要求强制配储或配套产业, 新能源非技术成本不合理增加。 同时,新能源政策调整、全面入市, 电力市场供求形势趋向平衡宽松,现货市场负电价、零电价常态化,叠加弃风弃光率走高,机制电量无法足额兑现,分摊的系统成本普遍增加,单位千瓦造价下降幅度缩小,风光电产业收益出现断崖式下滑,与装机规模扩大形成“剪刀差”,尤其是光伏出现“量价齐跌、亏损增加、规模冲顶、效益垫底”。 目前,新能源亏损面正从内蒙古、新疆、甘肃、贵州、山东、广东等省区向全国扩散,一些新能源企业风险频发,出现上下游拖欠货款、项目烂尾、弃标/毁约等,已影响到再投资的积极性。中央巡视组巡视某电力央企时指出,其光伏产业“大而不强”。2025年,全国新能源涉诉案件激增48.7%,货款纠纷占比超60%。 今年一季度,五大发电集团新能源电价下行趋势明显,收益空间不断压缩,风电、光伏亏损面分别超过15%、33%。 特别需要引起高度关注的是,2025年以及今年第一季度,随着新能源发展机遇中风险增加, 一些敏感的社会资本纷纷退出新能源领域,国企央企也重新调整新能源发展目标和思路,与“十五五”国家 关于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加强“双碳”目标综合评价考核、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等战略部署形成反差 。 因此,面对新能源之 “忧” ,如何加快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国家政策与市场机制,持续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增强我国能源产供储销体系韧性,将是“十五五”全社会需要共同面对的重大课题。 保持战略定力, 协同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一)新能源在我国极其重要的战略定位和重大作用决定了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合力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2025年9月,中国对外宣布新一轮自主贡献目标: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30%以上,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36亿千瓦。10月,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要求“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2026年4月,中办、国办密集出台三个重磅文件(《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标志着“双碳”目标进入制度升级、党政同责、强化考核、务期必成的新阶段。近期,国家提出了“十五五”新能源发展的 “四大目标” ——装机目标、电量目标、非电利用目标、可靠替代目标, 要求“十五五”新能源装机比重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推动新增新能源发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需求,到2030年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0%左右。 众所周知,新型电力系统在新型能源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建设能源强国的关键支撑。 面对新能源发展机遇中风险增加,“十五五”电力行业最核心的任务就是如何保持战略定力,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升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和电力系统消纳能力”。 那么,为什么要保持新能源发展的战略定力? 1.新能源在我国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定位。 新能源是“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能源清洁转型、完成碳“双控”考核任务、实现“双碳”目标最重要的抓手,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主体能源,是建成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的战略支撑,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新产业,是引领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也是减少碳排放、替代传统化石能源、增强能源保供韧性的新生主导力量。 2.新能源是应对我国能源发展一系列挑战的出路。 2024年,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12次集体学习讲话时指出,“我国能源发展仍面临需求压力巨大、供给制约较多、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等一系列挑战。应对这些挑战,出路就是大力发展新能源”“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可见,党中央对新能源发展寄予厚望,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3.新能源是应对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的责任担当。 随着美伊冲突效应的外溢以及欧盟碳关税(CBAM)的实施,新能源是我国打破绿色贸易壁垒、应对国际地缘政治冲突、提升国际话语权、减少油气对外依赖、提升能源自给力的客观需要,也是促使我国成为世界能源发展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持续推动者、为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作出更大贡献的强力支撑。 (二)围绕新能源消纳主战场,要加强政策市场协同、网源协调、源荷对接、数智赋能,实现集成发展、协同发展、高效发展,大力提升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和电力系统消纳能力 1.国家层面 统筹发展与安全、保供与双碳、当前与长远、市场与政府以及全国与区域、增量与存量、企业与行业的关系,兼顾能源安全、绿色转型、经济增长、行业发展等多重目标, 加快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以规划、指标、考核引领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并动态调整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原则上不低于90%,每年确保消纳2亿千瓦以上的新能源,让新能源行业吃下“定心丸”。 及时修订《可再生能源法》,提升新能源政策供给水平,增强政策的系统性、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定性、平衡性。 要吸取“十三五”全面打压煤炭煤电政策、2021-2022年出现能源危机、反噬经济增长、不得不重新梳理出台新的政策的经验教训,从构建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出发,争取做到新能源新老政策平稳过渡,以免效益过度下降,影响新增投资与能源转型。目前,要增强深远海海上风电、水风光一体化发展以及“沙戈荒”新能源基地跨省跨区交易的政策供给。特别要密切跟踪136号文各地新能源入市政策执行情况,科学评估优化新能源价格结算机制,并及时修订电力市场规则。我国很自然地接受了西方电力现货市场的“负电价”“零电价”,且面积、时长还在扩大,但很难接受西方国家在极端情况下电价的“暴涨、疯涨”以及价差的高倍数,因此要结合国情适当设置市场交易保底电价,以“合理收益”稳投资、稳增长, 支撑“促转型、强保供”大局 。 加快补齐电力体制机制短板,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及绿色消费引导机制。 首先,要加快打破省间壁垒、行业壁垒,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推动不同层次、不同品种的市场交易机制衔接融合,不断提升跨省区市场资源优化配置能力,逐步向“更大范围优化配置与更小范围自我平衡并重”转变。其次,要探索新能源就近消纳利用新模式,为新型储能、绿电直连、绿电制氢、算电协同、车网互动、智能微电网等建立成熟的商业模式。第三,要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制度,落实好碳“双控”政策,加快完善碳市场机制。第四,要培育好绿证市场,拓展绿证应用范围,推动绿证国际互认。   协调推进新能源重大工程,加快“三大基地”建设。 加快推进“三北”地区“沙戈荒”新能源大基地建设,全力推进第二、三批基地项目建设;加快西南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推动海上风电有序建设,着力推动一批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开工建设。同时,推动东中部分布式能源就近利用开发。建议各级政府理顺“条块矛盾”,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出发,针对开发主体在“三大基地”建设中遇到的“瓶颈”难题,从生态、产业、税收、金融、就业、区域协同、异地交易、双碳双控等多个维度,构建系统有效的政策市场体系,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难以企及的棘手问题,推动基地项目一体化协同开发建设、落实一体化消纳市场和送出通道、实现一体化高效协同运行、探索创新一体化消纳新业态新模式。 2.电网企业 2015年新电改以来,国家发布的一系列文件以及国内外的探索实践为我国开放电网投资、推进配电业务和竞争性售电业务分开核算提供了政策依据,也开辟了道路。而且,电网自然垄断环节的“独立运营”,并不排斥电网国家控制下的“多元化投资”,也不排斥单个输电项目和有源配电网推进市场化改革。 但是,2020年以来,我国网源投资差距进一步拉大,电网投资严重滞后,电源投资占据主导地位,电网与电源投资之比从“十二五”、“十三五”的1.04:1、1.41:1陡降到“十四五”0.58:1,网源不协调加剧了新能源并网消纳的矛盾,表现为电源侧“多元内卷、分散随机、无序发展、消纳困难”,电网侧“集中垄断、监审核价、投资不足、接入滞后”。 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两网”加大了跨网交易与投资力度,而且官宣了“十五五”5万亿电网投资,重点投向特高压/骨干网架、配电网升级、储能+调节、数智化/AI、微网/互联等项目,得到了资本市场的热捧。据相关机构的预测,“十五五”电源投资将达到7.5–8.5万亿。即使按照中枢8万亿电源投资测算,网源投资之比为0.63:1,只比“十四五”略有提高。 因此, 建议借鉴我国电网企业“走出去”、投资国外电网的国际经验,打破固有藩篱,把开放电网投资、配电放开等既有的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同时,着力打造新型电网,持续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打造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平台,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供、公网绿电聚合、智能微电网等。 ——充分发挥电网枢纽平台作用。加快推进跨区互联、统筹调度及新能源输电通道与配套电网项目建设,优化接网流程,组织落实跨省跨区电力交易。 ——持续开展“电力系统稳定保障行动;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坚行动;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智慧化调度体系建设行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拓展行动;需求侧协同能力提升行动”。 3.发电企业 “十五五”发电企业面对新能源机遇中风险增加,要及时调整发展思路。 一方面, 尽管新能源领域社会资本大幅减少,企业亏损面不断扩大,但作为电力央企国企仍要着眼未来,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保持合理的发展速度,以3-5年的长周期适应政府调控下的电力市场变化,比照我国煤电企业耐心等待政策市场环境的好转,平抑新能源项目的投资风险,以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政策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 要注重政策导向、市场导向、效益导向、风险导向,科学决策,合理布局,配套建设,择优发展,重组整合,精准营销,算好投入产出经济账,以“扩量提质、可靠替代”作为新能源发展的主线,瞄着“两个方向”(以电为核心,以非电为突破),推动新能源由以前的规模扩张、无序发展向“集成发展、协同发展、高效发展”转变,实现国家提出的新能源“装机、电量、非电利用、可靠替代”四大目标以及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为此,要抓紧落实国家出台的《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推动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多产业协同发展、多元化非电利用”,加强“发展目标、电源结构、网源协调、要素保障”等方面的统筹衔接,以提升新能源的“效率、效益及市场竞争力”,实现集成、协同、高效发展。 ——持续开展“新能源系统友好性能提升行动”,切实提升新能源功率预测精度、主动支撑能力。打造一批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算力与电力协同项目、绿电制氢一体化项目、智能微电网项目以及零碳园区。 ——持续开展“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行动”。推动火电转向支撑调节性电源,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实现新能源在大规模开发的同时高质量消纳。 (三)以防范效益下降风险为主线,发电行业要转变发展理念、优化发展方针,着眼于效率、效益及市场竞争力,在“选好、建好、管好、卖好”上下功夫,打好全过程“组合拳”,提升新能源综合价值创造能力   国家发布的新能源136号文,明确新增项目将“不再保价、不再保量”,将对新能源企业的规划布局、收益模式、投资决策、市场营销、降本增效带来新挑战,并将面临新能源空间消纳承压、市场竞争激烈、电价波幅加大、项目收益下行等多重风险。同时,新能源投资效率受到资源、电网、用户、政策、市场、决策与管理能力等多维因素的共同影响。目前,部分新能源项目在“装得多”和“投得好”、“高速度”与“高质量”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 鉴于以上情况,“十五五”发电行业必须推动新能源开发理念、投资模式、运营管理、成本控制、交易策略等方面的转型与提升,特别要摒弃以往“规模冲动”和“固定电价”思维,全面正确理解投资效率、优化发展方针、打好全过程“组合拳”,着力提升新能源效率、效益及市场竞争力。 1.正确理解投资效率 新能源投资效率是指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全过程中,在满足安全可靠和合规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以较低的投入成本,获得相对较高的经济收益、更好的资源利用效率以及较稳定的系统运行表现。本质是用更少的投入创造更大的综合价值。可见, 新能源投资效率不只是考量传统意义上的经济效率,而且还包括资源效率、系统效率。 经济效率指单位千瓦投资成本是否合理、项目的电价和收益是否稳定、投资回收期有多长;资源效率指自然资源能否被充分挖掘和利用,能否形成较高的利用小时数和较好的发电效率;系统效率指与电网、负荷及其他电源之间的匹配度,能否在保证电网安全下保持较低的弃风弃光率和较高的运行可靠性。 今后,往往要以系统效率、资源效率的提升来保障经济效率的提升。    2.优化发展方针 根据国家“十五五”规划及考核要求,发电行业面对新能源消纳、交易、效益风险,要 以“新能源+储能、氢氨醇、算力、负荷……”为发展方向,坚持“八个并举”,突出“十个优先”, 实现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八个并举” ——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陆上与海上并举、就地消纳与外送消纳并举;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互补并举、单一场景与综合场景并举、发电利用与非电利用并举;存量改造重组与增量优化拓展并举;规模、速度与质量、效益并举。 “十个优先” ——陆上风电项目、海上风电项目、“三北”光热项目、综合配套落实的光伏项目、用户消纳有保障的分布式项目、水风光一体化项目、送出条件满足的沙戈荒新能源大基地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多产业集成融合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好的项目。 3.打好全过程“组合拳”  “十五五”,发电行业必须改进新能源投资效率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如资源评估存在较大偏差,电网消纳能力不足,技术路线与设备选型不够精准、科学,项目管控难度增加,企业管控能力不强,市场价格波动加大,收益不确定性增加,企业管理与决策体系仍待完善等问题, 在“选好、建好、管好、卖好”上下功夫,打好全过程“组合拳”,建设“发得出、送得出、用得好、收益好”的新项目。 具体在前期开发阶段,优选区域与厂址以及集成发展模式,控制非技术成本与远距离输送交易成本;在工程建设阶段,做好设计优化、设备选型,降低工程造价;在生产运维阶段,通过数智赋能,降低运维成本,提高并网性能,降低弃风弃光率;在市场交易阶段,紧盯市场,精准配储,智能决策,提升交易技能,实现新能源企业收益多元化。(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来源:电联新媒 作者:陈宗法,中电联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 特别声明: 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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