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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示10千伏及以上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清单

发布:2026-06-04 · 事件:2026-06-04
6月3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10千伏及以上新能源可持续发展 价格结算机制 存量项目的公示发布, 公示期10天。 项目清单分为三类:海上风电、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其中,海上风电与陆上风电清单覆盖汕尾、珠海、汕头、湛江、江门、惠州、阳江等地,逐项登记项目名称、核准文号及纳入装机容量,除惠州一处外均已完成核准;集中式光伏清单遍布珠海、汕头、韶关、湛江、肇庆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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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10千伏及以上新能源可持续发展 价格结算机制 存量项目的公示发布, 公示期10天。 项目清单分为三类:海上风电、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其中,海上风电与陆上风电清单覆盖汕尾、珠海、汕头、湛江、江门、惠州、阳江等地,逐项登记项目名称、核准文号及纳入装机容量,除惠州一处外均已完成核准;集中式光伏清单遍布珠海、汕头、韶关、湛江、肇庆等地,以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类项目为主,标注备案编码、纳入装机容量及是否纳入2023年地面集中式光伏开发建设方案,湛江项目数量最多;分布式光伏清单(广州区域)集中在白云、黄埔、花都等片区,以汽车制造、物流仓储、工业厂房类屋顶光伏为主,单体规模0.0223万千瓦至2.913139万千瓦不等。 附原文: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10千伏及以上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申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5〕1633号)等要求,我委组织各地申报并网电压等级10千伏及以上的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经省、市能源主管部门及电网企业共同核实确认,现将项目清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3),自公示之日起10天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委(省能源局)反映。 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电子邮箱:gdnyj_jzcl@gd.gov.cn(自公示之日起10天内有效) 传       真:020-83138665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大院10号楼8楼新能源处 附件: 1.广东省拟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10千伏及以上的海上风电、陆上风电)清单.pdf 2.广东省拟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10千伏及以上的集中式光伏)清单.pdf 3.广东省拟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10千伏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清单.pdf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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