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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优化调整矿产资源目录

发布:2026-10-14 · 事件:2026-10-14
科技日报讯 (记者操秀英)10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矿产资源目录》。《矿产资源目录》划分为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水气矿产4类,包括174个矿种、119个亚矿种。 矿产资源目录是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是制定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矿业权管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征缴矿产资源税费、制定产业政策等工作的依据。将矿产资源进行科学划分,建立矿产资源目录,为矿产资源“上户口”具有重要意义。
科技日报讯 (记者操秀英)10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矿产资源目录》。《矿产资源目录》划分为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水气矿产4类,包括174个矿种、119个亚矿种。 矿产资源目录是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是制定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矿业权管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征缴矿产资源税费、制定产业政策等工作的依据。将矿产资源进行科学划分,建立矿产资源目录,为矿产资源“上户口”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新矿产资源法以及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原《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基础上,优化调整形成了《矿产资源目录》。为保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连续性,此次优化调整继续沿用原分类框架,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对部分矿种及亚矿种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 据悉,自然资源部将持续推进《矿产资源目录》与各项管理工作的衔接。同时,为规范新矿种报批,自然资源部正在研究制定有关标准文件,后续将公开发布。 版权所有: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粤ICP备05018469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0587号主办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网站标识码4400000090电话:83163931 未经用户许可,本网保证绝不会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泄漏用户提交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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