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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
发布:2026-06-18
· 事件: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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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福建省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第一阶段(2026年4月至7月)为集中整治与尽快见效阶段。重点任务有6项:
完成各县(市、区)城区停车资源及缺口普查,对群众反映停车难相对集中的区域优先整治,做到及时回应、能改即改
全面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小区等重点部位的消防、疏散、救护通道被占用问题。
依法处置“僵尸车”和擅自改变停车功能、违规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等行为。
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以不低于10%的标准,向社会开放富余泊位,引导住宅小区闲置车位分时共享。
推行“边角地+”“公园+”“绿地+”等模式,开辟停车设施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立整立改立建,加快扩容停车泊位。
梳理并公开政府定价停车设施收费标准,推行收费透明化。
第二阶段(2026年4月至10月)为系统提升与能力建设阶段。重点任务有5项:
推广“空中+”“地下+”“桥下+”等模式,简化项目审批流程,优先在医院、学校、商圈等停车矛盾集中区域,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
在停车紧张的小区周边合理设置路内夜间停车位,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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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福建省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第一阶段(2026年4月至7月)为集中整治与尽快见效阶段。重点任务有6项:
完成各县(市、区)城区停车资源及缺口普查,对群众反映停车难相对集中的区域优先整治,做到及时回应、能改即改
全面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小区等重点部位的消防、疏散、救护通道被占用问题。
依法处置“僵尸车”和擅自改变停车功能、违规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等行为。
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以不低于10%的标准,向社会开放富余泊位,引导住宅小区闲置车位分时共享。
推行“边角地+”“公园+”“绿地+”等模式,开辟停车设施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立整立改立建,加快扩容停车泊位。
梳理并公开政府定价停车设施收费标准,推行收费透明化。
第二阶段(2026年4月至10月)为系统提升与能力建设阶段。重点任务有5项:
推广“空中+”“地下+”“桥下+”等模式,简化项目审批流程,优先在医院、学校、商圈等停车矛盾集中区域,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
在停车紧张的小区周边合理设置路内夜间停车位,并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和群众需求进行动态优化调整。
统一数据标准,建设智慧化停车系统,实现车位余量实时查询、预约和智慧调控。
鼓励开发车位预约、电子支付、代客泊车等服务,加大ETC等无感支付推广力度。
利用停车场所空间加大规范停车宣传,加强停车数据分析,净化停车空间。
第三阶段(2026年4月至2027年4月)为制度完善与长效治理阶段。重点任务有7项:
将公共停车设施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优先保障,鼓励利用存量用地、临时用地等建设停车场。
建立配建标准定期评估调整机制,对超配且向社会开放的项目给予容积率奖励。
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停车设施投资建设,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便民商业设施,提升项目自我造血功能。
发布社区停车治理工作指南,推动资源在社区内共享共用。
提升公交、地铁出行分担率,在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公交枢纽等建设“停车+换乘”设施。
开展区域抽样调查、民意征集,掌握停车设施实际运行效率、周转率、利用率,发布城市停车治理白皮书。
围绕规划建设、资源共享、收费议价等关键环节,编写立法调研报告,为停车管理立法奠定法治基础。
自今年4月专项治理启动以来,全省新增各类停车泊位5.3万个,5月份以来12345平台相关诉求件同比下降8.8%、环比下降19.8%。
工作专班制定统一政策标准,一体推进21大项39小项具体举措。全省九市一区、91个县(市、区)同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系统梳理近三年12345服务平台中3.9万余条停车类诉求、公安情指中心接报的31.5万余条违法停车警情,明确停车问题高发区域和突出类型。
组织开展停车资源及缺口普查,累计摸排城市、城区各类停车泊位约556万个,摸清停车泊位缺口81.7万个。
确定第一批864个重点整治点位,实行一点一策、台账管理、逐个销号。
部署“一校一策”“一校一图”,缓解上下学期间停车不便利问题;部署各地开展医院周边“停车难、行车堵”问题整治。
深入排查整治消防、疏散、救护通道隐患,累计整改问题969个;组织全面清理“僵尸车”2200余辆,整治私占车位阻碍他人停车等行为330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