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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科学背景下公共资助论文二次出版权的分析及启示

发布:2026-06-14 22:48:19 · 事件:2026-06-14 22:48:19
科情智库 / 一 / 二次出版权的定义与意义 二次出版权(secondary publishing right,SPR)是指作者在学术论文发表于期刊后,依法享有的在特定条件下(如经过一定时滞期后)再次将其论文公开传播的权利。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工具,二次出版权对促进学术成果的广泛传播和知识共享具有重要意义。 在全球范围内,开放获取(open access, OA)虽持续发展,但非OA论文占比仍高,公共资助论文的开放获取面临出版商版权限制、科研人员认知偏差、APC负担沉重等多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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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情智库 / 一 / 二次出版权的定义与意义 二次出版权(secondary publishing right,SPR)是指作者在学术论文发表于期刊后,依法享有的在特定条件下(如经过一定时滞期后)再次将其论文公开传播的权利。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工具,二次出版权对促进学术成果的广泛传播和知识共享具有重要意义。 在全球范围内,开放获取(open access, OA)虽持续发展,但非OA论文占比仍高,公共资助论文的开放获取面临出版商版权限制、科研人员认知偏差、APC负担沉重等多重挑战。绿色OA因其成本较低且能增加论文影响力而受到关注,然而,其核心实践——论文“二次出版”行为的法律基础长期模糊,高度依赖于出版商在版权协议中的个案授权,这种不确定性严重制约了其规模化与规范化发展。正因如此,旨在为作者提供明确、法定存档权利的二次出版权,被视为系统性地打开绿色OA之路的关键法律工具。 / 二 / 欧盟二次出版权制度的实践与启示 欧盟在二次出版权的立法与实施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为我国提供了重要参考。 1. 立法实践 多个欧盟成员国已通过立法或修法等方式,确立了二次出版权制度。其主要特征通常包括:权利不可被合同剥夺;适用于受一定比例(如50%)以上公共资金资助的论文;允许在首次发表后经过一段时滞期(如6~24个月,因学科和国家而异)进行二次出版;一般要求注明首次发表出处;且多限于非商业用途。欧盟层面也持续出台政策,鼓励成员国引入并协调统一的二次出版权框架。 2. 实施机制 为将法定权利落到实处,欧盟国家探索了多种配套机制: · 多元化宣传:  通过国际项目(如KR21)、网络研讨会、短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二次出版权的意义与操作流程。 · “选择退出”机制:  以荷兰为代表,大学图书馆默认代表所有符合条件的作者行使二次出版权,作者若不同意需主动选择退出。这极大提高了政策执行效率,使荷兰的开放获取比例显著提升。 · 图书馆全流程服务:  如德国不来梅州立大学图书馆,提供从识别符合条件的论文、与出版商协商、获取论文合规版本到最终在机构库存档并分配DOI的全套服务,极大减轻了研究人员负担。 3. 面临的挑战 欧盟实践也揭示了制度面临的挑战:一是引发了与出版商的利益博弈,出版商可能通过提高APC、限制存储版本(如只允许存储最终审定稿AM而非正式出版版本VoR)等方式应对;二是制度实效依赖于作者的行权意愿与配套服务的完善,若宣传和服务不到位,作者可能怠于行使权利;三是时滞期的设置需在公众及时获取与出版商商业利益间寻求平衡。 / 三 / 我国现状与主要问题 我国是科研论文产出大国,但在推进开放获取方面相对滞后,具体问题包括: 1. 开放获取基础薄弱: 开放获取期刊占比较低,机构知识库数量少、开放度不足,且存在资源分散、检索体验不佳等问题。 2. 政策执行效果不佳: 尽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机构已出台开放获取政策,但执行力度不足,受资助论文的开放获取率远低于其基金资助率。 3. 经济负担沉重: 我国作者支付的APC增长迅速,且大部分流向国际出版商。若全面转向金色OA模式,成本可能剧增,难以持续。 4. 作者权利缺乏保障: 当前作者进行绿色OA的法律基础不明,主要依赖出版商“恩赐性”的合同条款,权利不稳定,严重影响科研人员参与开放获取的积极性。 / 四 / 对我国实施二次出版权制度的建议 基于欧盟经验与我国国情,提出以下建议: 1. 完善政策法规,开展制度试点 · 建议在《著作权法》修订中,考虑增设二次出版权条款,或通过制定专门法规,赋予作者对公共资助论文进行合规二次存档的法定权利。 · 可先在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区开展二次出版权制度试点,积累实践经验,再逐步推广。 2. 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各方认知 · 公共资助机构应在项目管理办法中明确二次出版权的适用条件与流程。 · 高校、科研机构及图书馆应通过讲座、培训、线上宣传等多种形式,向科研人员普及二次出版权与开放获取知识,鼓励行权。 3. 建设国家级平台,提供专属服务 · 应发挥制度优势,建设国家级科技期刊论文公共平台,实现对我国科技论文的系统化存档与管理。 · 平台应为科研人员提供便捷的论文检索、访问及“一键式”二次出版提交服务,并探索与机构库、期刊系统的自动对接,简化流程。 · 加强与国际出版商的谈判,推动我国公共资助科研论文的回流与本地化存储。 4. 推动期刊改革,明确作者权利 · 学术期刊应主动修订版权协议,明确允许作者在履行公共资助义务时,有权在时滞期后将论文AM版本存入指定知识库。 · 在期刊网站宣介二次出版权,设置通往机构知识库的便捷链接,并提供存档提醒与资格查询功能,辅助作者合规操作。 · 期刊应加强出版透明度与质量控制,提升学术公信力,成为科研人员信赖的开放获取出版渠道。 / 五 / 结束语 二次出版权制度为低成本、可持续地推进公共资助论文开放获取提供了有效的法律路径。我国应抓住开放科学发展机遇,通过版权制度创新,构建符合国情的二次出版权实施框架,从而促进学术成果的广泛传播与知识共享。 作者:江玉霞,郑巧兰,王景周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学情报中心,广东广州  510630 来源:此文为缩减版,《中国科技资源导刊》2026 Vol.(1) 文章观点不代表主办机构立场。 推荐阅读 > 【国际能源领域动态监测】欧盟委员会发布清洁能源投资战略 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研发轻量化机器人导航新策略Bee-Nav 【科技参考】三大技术从专用走向通用,未来十年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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