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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上海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 06-01

发布:2026-05-28 · 事件:2026-06-14
根据《市应急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市交通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和执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应急行规〔2023〕5号)精神,...
根据《市应急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市交通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和执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应急行规〔2023〕5号)精神,现将本市2026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6年6月8日10:00至6月18日16:00; 2026年6月8日10:00至6月18日17:00; 2026年9月1日10:00至9月3日16:00; 考试大纲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应急厅〔2019〕43号)规定中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执行。可登录应急管理部门户网(https://www.mem.gov.cn)查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5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各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参照附件1)。 1.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2.已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时,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予以核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应急局共同用印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增项)。 考试地点在全市范围内随机统筹安排,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请报考人员根据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提前规划赴考时间及路线。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已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报名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此类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已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报考时应选择报考级别为“考增项”。 上述报考条件中,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 报考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 本次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根据报考条件和报名系统要求,做出诚信承诺。报考人员确定提交报考信息,即表示本人符合考试报考条件且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客观。考试主管部门将在考前对报考资格进行抽查,并在考后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在资格审核环节或是社会监督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内相关文件。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完成报考: 1.报考人员点击进入上海市“一网通办”-上海市应急管理局-职业资格-公共服务-“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以下简称“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考试通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并添加学历、工作等相关信息。 2.个人证件照要求为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电子照。上传照片时,必须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下载网址:http://cdn.cpta.com.cn/zgzpclgj.rar),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后再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请报考人员慎重选用。 3.学历证明需要提交毕业证书、电子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需要提交社保证明或单位证明,以备审核(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4)。 4.报考级别为“考增项”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已取得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备查。 5.在信息填报确认前,如要修改信息,报考人员可点击“报考信息修改”栏,自行进行修改。在信息填报确认后,若要修改有关信息,需点击“取消报名确认”,重新开始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考试通知》及《告知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且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点击“确认签署”《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法律效力。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报考资格、当次考试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证书无效等处理。 在签署《告知承诺书》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不可返回完善个人信息,以及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若要修改有关信息,需点击“取消报名确认”,重新开始填报信息。 本市通过公共支付平台进行统一缴费,报名人员在信息填报并签署承诺书后,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作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按照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同意收取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沪财税〔2024〕11号)规定,上海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网上支付说明”进行操作。缴费完成后,可自动生成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下载打印,不再开具纸质票据。报考人员在确认缴费后,即视为完成报名。在报考完成后,若要修改有关信息,需点击申请并填写理由,待审核通过后修改。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9月1日10:00至9月3日16:00。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在报考人员个人首页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一致,务必在9月3日16:00之前,拨打咨询电话(021-23306360)并到现场更正,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请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经市考试主管部门核准后予以公布,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后一个半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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