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 能源政策 D1

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2025-01-01 · 事件:2025-0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对《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4〕38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其中,第十一条涉及项目储备相关规定于下达2025年资金起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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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对《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4〕38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其中,第十一条涉及项目储备相关规定于下达2025年资金起应用。 主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承办:局办公室 局信息中心 |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7000013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0047111号-4|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4204号| 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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